罗志祥否认不雅短信
律师函中,罗志祥方否认小猪本人用社交账号向女方发布不雅内容,发送内容者并非本人,指责女方没有积极查证,伤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。并且要求女方在收到律师函的5天内向公众做出澄清道歉,若不道歉将打官司。
格格证实:“的确收到小猪那边寄来的存证信函。”但她表示这是事实,自己不会道歉。
格格她说:“内容是给当初我委任的育稔国际法律事务所,但也过5天了,基本上我觉得没有必要道歉,因为对话确实存在,我也只是把这事情陈述出来。倘若不是你,你回到台湾可以报警和备案,但是他都没有做,只是请中间人不断传讯息给我,要求我道歉,我也不确定这中间人是否真的受到小猪委托。”
格格还说,罗志祥方曾透过中间人要她道歉,否则就要提告。如今小猪本人委任律师发函,格格仍不想道歉,称:“第一,他声明稿说我捏造,但我没有捏造,我是陈述事实。倘若这真的不是他,(或许)被冒用帐号,以法律责任来说,举证责任应该是罗志祥,不能因为我没权没势,就应该道歉。当时我也呼吁女性朋友,倘若碰到这种事情,应该勇敢说出来,不知道要道什么歉。”
她说事件发生后,仍然正常工作,但推掉很多公开工作,“因为有点害怕出现在公开场合会有生命安全的问题。”
小猪经纪公司对此回应:“寄发存证信函只是希望她给小猪一个道歉。”并表示,若格格仍不道歉,将对她提告。
据悉,格格曾因录制《娱乐百分百》与罗志祥结识,后来二人加了好友,经常私信聊天。